雲林地檢署查緝走私毒品成果豐碩

中央社/
11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309 09:14:12)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秉持法務部「檢察機關排除民怨計劃」,強力查緝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結合司法警察單位,全力查緝中小盤販毒並斷本追源,於8日再度展開斷源查緝,成果良好。

雲林地檢署吳文城檢察官於103年初,指揮海巡署中部地區巡防局雲林機動查緝隊、第四岸巡總隊、第四二岸巡大隊及刑事警察局第六偵查大隊、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去(103)年12月04日緝獲國人許姓嫌犯由泰國地區以餅乾盒夾藏走私近5公斤高純度海洛因毒品,經本專案小組鍥而不捨的精神,循線追源掌握幕後集團王姓主嫌,以地下匯兌方式洗錢至泰國地區下訂高純度海洛因毒品,由集團幹部先行前往泰國接貨分裝,再由集團成員旅行社導遊尋找國內無前科國人,假招待渠等至泰國旅遊名義,再次準備運毒返台。

案經7日23時許掌握廖姓及劉姓等兩名不知情無知少女搭乘中華航空班機返台時,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海關檢查室查獲託運行李,內藏12塊經特殊包裝處理之高純度海洛因毒品夾藏在當地餅乾名產內以躲避X光機檢查,毒品重量高達2232公克,市價上億,確實防堵該批毒品擴散至全省各地區中小盤毒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本署擴大偵辦,並持續追查毒品來源及相關共犯。

地檢署指出,在政府打擊不法「正本斷源」之政策下,各治安單位全力查緝毒品阻絕通貨管道,毒品市場行情已呈現「量少價揚」之勢,而該集團天真認為假日及夜間司法單位應不會執勤,2次均挑選假日末班機走私大量海洛因返臺販售牟取暴利,原以為萬無一失,卻仍遭幹員查獲,印證了「維護治安無假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走私毒品刑責極重,且毒品犯罪為國內帶來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呼籲民眾切勿貪圖私人利益而誤觸法網。

訊息來源:海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