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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誓要殺人!殘忍網誌內容曝光 鄭捷預告北捷喋血案

NOWnews/ 2015.03.07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犯下北捷殺人案的凶嫌鄭捷,6日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判處4個死刑,14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新北地院公布的判決摘要中,鄭捷的網誌內容也被揭露,當中除了敘述他的殺人念頭為何而來以及如何實行,言詞相當殘忍可怕。

檢方偵辦時為釐清鄭捷的殺人動機,曾經扣押他的電腦,並找出鄭捷在無名小站部落格寫過的幾篇文章,內容也收錄在此次的判決書中,其中一篇《源頭》的內文提到:「只要有朋友被嗆都會來找我主持公道,為什麼?因為我揍女生揍的很兇,簡直不把她們當人看,踹的. 槌的. 打的,掃把伺候的…極盡兇殘而暴虐無道」。

鄭捷稱自己在班上被當成大哥,但後來有2名女同學跳出來反抗他,讓他很不高興,他在文章中寫道:「我也不知那時怕她們3小,她們其中一個因為我干擾她聽音樂課,害我被老師要求當眾鞠躬道歉,他媽的還不領情,另一個根本嘴賤到爆,揍了她還敢還手+嘴砲+告老師,當時的我恨透他們這兩個賤貨,就因為純粹的憤怒,所以我發誓,以後長大要殺了她們。」

而在《台北夜殺》這篇文章中,鄭捷則寫著「身在車站人潮中,人山人海黃線後,雙足踹人月台落,捷運爆頭軌道成血泊」、「血霧紛飛醉東風」,像是在預告北捷隨機殺人案發生的景象。

另外,在《仇》中鄭捷寫著「夢境裡我曾殺妳千遍,用槍轟爆妳的嘴臉」、「總有一天我要送妳進太平間,抓到妳,我將不是人類,每天灌妳強酸強鹼、每天斷你三根指節」等凌虐詞語;《那日,兩年》的文章則是提到「在我去殺人之前,我有個小願望能再看妳一眼,那天這個願望已經達成」、「殺人之前要是能知道妳對我毫不在乎,我會殺得更暢快無我」,疑似想寫給心儀的女生。

鄭捷的友人透露,鄭捷不只喜歡寫這些透露恨意、殺機的文章,還喜歡將自己戴頭套、手持刀械的照片,放上部落格分享藉此耍酷,令人不寒而慄,但仍有2000多名粉絲追蹤他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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