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新臺幣180萬元處分案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04 00:00
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042.違規情形: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第7條第1項第8款第6目及第17條規定。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罰鍰新臺幣180萬元、糾正乙次、停止受理「投資型壽險新契約」業務。4.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處分內容予以辦理改善。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