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在民國99年將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規定公務人員打丙等的比例為3%,但引發各界反彈,後來民國100年再送的法案,丙等訂1%到3%,公務人員10年內3次丙等就資遣或退休。
儘管目前法案還在立法院內,考試院和所屬部會內先試辦公務員打丙等1%到3%;不過,103年考試院只有1人被打丙,占全院人數的1.1%,是5年來考績得丙的新低紀錄,與前任院長關中在任時堅持3%的比例有差距,被質疑是「關規伍不隨」,也就是關中的政策,現任院長伍錦霖不跟隨。
銓敘部長張哲琛今天在考試院新春記者會上表示,1%是在允許的範圍內,考試院是試辦,並沒有違背送到立法院修正草案的規定。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考試院沒有換屆問題,也沒有屆期不續審問題,政策是延續的,打丙從3%調整為1%到3%,是考試院和立法院協商共識,也是保留彈性給機關首長視情況調整,立法院通過法案才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