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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實務訓練考核及輔導機制 為國家培育人才

中央社/ 2015.03.03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303 14:59:57)一般人可能以為通過國家考試就一定可以當公務員,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他們還必須接受一定期間的訓練,並通過層層考核,才能取得考試及格證書,成為真正的公務員。考試院官員表示,經保訓會統計,103年間即有5人因訓練成績不及格被淘汰,當不成公務員。

前述5人訓練成績不及格的態樣,包括學習態度消極、工作能力不佳、行為被動不積極參與工作等,缺乏公務人員應有的服務熱情與業務執行力。保訓會指出,曾有一名高考錄取人員自恃以往曾任公務人員的資歷,在訓練期間打混摸魚,無心學習,誤以為訓練一定會通過,經機關向保訓會反映,該會特別派員實地訪視,並予勸戒,說明訓練及考核相關規定後,不久該員即自知表現不符機關要求,自願退訓,並未完成考試程序。

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規定明白揭示,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發給證書,分發任用。因此訓練為公務人員考試程序重要一環,依規定考試錄取人員必須於訓練階段接受考核,考核項目包括品性操守、學習態度及工作績效等。

考試院官員強調,為促使各用人機關落實實務訓練,以培育優秀新進人力,保訓會規定各機關應指派錄取人員的直屬主管或同單位資深同仁,擔任輔導員,以「師徒制」、「做中學」方式讓錄取人員學習公務所需工作知能,並針對錄取人員逐月進行觀察、考核及記錄,訓練期滿後並須考評其實務訓練成績。

近年來保訓會持續辦理輔導員講習、派員進行訓練訪視,並精進考核作法等,促請各用人機關於訓練期間,能確實落實嚴格篩選不適格人員。

訊息來源: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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