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在小年夜公告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12.57億元,研擬將1,200束用過的燃料棒運往海外再處理。
多個環保團體2日在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質疑該招標案還未完成預算審議程序,台電便先斬後奏,已違反預算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徐詩雅進一步表示,台電今年度的再處理預算只編了16.95億元,卻一次發包往後20多年的預算,無疑是藐視國會。她說:『(原音)台電現在上網招標的錢已經把2015年到2038年編列的預算全部一口氣招標,今年就算在立法院審議,也只能審過2015年的預算,台電憑什麼把從現在到2038年的預算一口氣全部發包出去?目前這個招標的案件違反預算法的部分。』
環團也指出,核廢料的再處理經費驚人,國際間幾乎已不選擇這項做法,且處理後的高階核廢料還是需要送回台灣,這問題依舊「萬年」無解。此外,國際上也有許多核能管制機構提出警告,分離出的鈽和鈾燃料可能會讓再處理廠轉賣其他買家,將大幅提高核武擴散風險,因此,環團要求台電立即撤標,且在立法院通過核廢海外再處理預算前不得再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