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提高透明 政府採購資訊網路公開

中央商情網/ 2015.03.0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015年3月1日電)為提高政府採購資訊透明度,工程會表示,配合行政院推動「開放資料」深化應用,政府的採購資訊,在合法的情形下,將以網路朝公開透明方向推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目前政府採購每年約18萬件超過10萬元案件的資訊,包括招標文件網路電子領標、招標與決標公告、決標日期、得標廠商名稱及決標金額、未得標廠商名稱及標價金額、未得標原因等,已經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供民眾免費查詢,並將陸續增加公開資訊內容。

屬於機關訂定的採購標的內容及預為訂定的契約條款,已經在招標文件公開。

工程會指出,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依採購法第34條規定,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也就是法令如有須公開的規定,可從其規定。

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也明定,影響特定人的合法商業利益,包括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資訊,是屬保密資訊。

為研商機關公開廠商投標文件及採購契約事宜,工程會已於日前邀集法務部、財政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機關開會,就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檔案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規費法等法律,建議各法律主管機關配合政府資訊公開透明的政策檢討修法,在未完成修法前,請各法律主管機關通函各採購機關應注意事項並擬具相關配套措施。

以最有利標評選案為例,工程會指出,得標廠商在投標時提出的服務建議書,涉及廠商的著作權,機關如將其公開,應加註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避免第三人利用時發生侵害著作權行為,致生民、刑事責任。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