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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筆戰二二八─蔡英文是兇手?

蕃論戰/侯漢廷/專欄 2015.02.27 00:00
二二八是歷史悲劇,迄今近七十年,七十年的沉思,七十年的資料公開及消化,真相早明,憎相未冥。有心人士曲解、造謠,造成龐大民眾受騙,年年痛批「蔣是228殺人兇手」。如2/26,東吳、輔大、陽明等校蔣中正銅像又被破壞塗鴉,網友一片叫好! (https://www.facebook.com/Installationart99) 自從筆者撰寫一篇〈騙你十年的二二八謊言〉,引起網民群起撻伐,網民並非入流學者,卻正是日常生活中常見胡言亂語者,正因無人撥亂反正,造成網路輿論上一面倒向台獨史觀。然而一流學者往往不屑與之筆戰,故筆者才疏學淺,就挑選部分「尚有水準」之錯誤,予以糾正。 二二八事變,簡言之,因為種種因素(日本戰後掠奪台灣資源、陳儀施政不得民心等),2/8~3/9,是本省暴民到處殺害外省人。後來3/9,國軍登陸,鎮壓 暴徒。前期,有本省人保護外省人,如林獻堂保護嚴家淦。林獻堂甚至勸阻暴民不要殺害外省人。後期國軍鎮壓暴民時,確有誤殺或軍隊濫加報復情形。如林茂生為同校杜聰明陷害,而被誤殺。 (李東華,〈二二八事件中的臺灣大學〉) 如今,本省人曾經保護外省人的歷史沒人談了,因為「政治正確」,暴徒的故事不該出現。而誤殺的冤案被無限放大,不僅被扭曲成「國民黨蓄意大屠殺台灣菁英」,更扭曲成「蔣中正是大屠殺兇手」。此種說法,皆是以偏概全,造謠抹黑。 主題:蔣中正是否為二二八大屠殺之兇手? 上篇文章提到,獨派論證蔣為兇手的方式為:將「責任者」抽換概念為「元兇」,復抽換概念為「殺人兇手」。 若上述邏輯可以成立,那麼2008年11月,陳雲林來台,民進黨鼓動大批群眾反智攻擊,鋼瓶、磚頭、糞便、棍棒、汽油彈齊飛,無辜媒體警方受傷,頭破血流。蔡英文為民進黨主席,當然該負責,於是蔡英文就成了傷害警方媒體的「兇手」! 可見此邏輯之荒謬!要證明她是兇手,至少:一,她有下令群眾暴力攻擊。二,她縱容群眾暴力攻擊。吾人常識判斷即知,暴民暴行,顯非蔡英文下令,而蔡亦呼籲應冷靜抗議。故暴民雖是響應蔡英文號召,蔡需負責,卻不可說其為兇手。 蔣中正於3/5,發電報與陳儀謂「已派步兵一團並派憲兵一營,限本月七日由滬啟運,勿念。」確認派兵鎮壓平亂。(〈蔣主席致陳儀三月微電〉,《大溪檔案》,115-116。) 然派兵鎮壓不等同屠殺,這和「號召群眾示威抗議」,不等同「號召暴民丟汽油彈」一樣。不同概念,不可混為一談。鎮壓平亂,係指針對暴徒逮捕制裁,未必有殺;屠殺,則是不分青紅皂白,見一殺一。刻意混淆兩者的台獨學者,是運用語言的模糊性,來達到居心叵測的目的。 蔣派兵平亂。然而翻遍史料,並未有任何下令「屠殺」證據。故蔣當然不是屠殺元兇。我們看看四類型網友怎麼說的。 一、栽贓抹黑型 此種人善用詭辯的語言、煽情的文字,以假亂真,例如: 「蔣介石他到底有沒有下令屠殺,我們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有下令,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沒有」、「日記裡面並沒有『無下令屠殺』這五個字。」、「蔣介石確實給台灣人『屠殺』的印象。」、「需要的不是辯論,而是懺悔。」 翻譯:不用談事實,光靠「印象」、「感覺」,說你有屠殺就有屠殺,還要什麼證據?有證據說你不是屠殺兇手嗎? 遇到此種人,我們需要的確實不是跟他討論,是懺悔自己怎會遇到一個如此不講是非的人。「今雖無犯,是我宿殃。」吾人確實需要懺悔! 二、一知半解型 此種人看到片面資訊,不加以查證,信以為真。例如: 「台灣人曾經上電蔣介石,說明不是叛亂,要蔣不要武力彈壓;但蔣介石完全不接受,證明蔣蓄意屠殺。」 筆者幫這些網友查資料,3月6日臺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呈蔣中正的電報指出:「台北民眾暴動實緣省署施政有失民心積怨所致……問題若不及時解決,普遍暴動隨時有發生之可能。外傳託治及獨立,並非事實,擁護中央熱誠如故,對陳長官個人感情尚佳。……速決治台方針,簡派大員來台處理,以免事件擴大,貽笑外人。」 然而,見《大溪檔案》此電原件,右下角寫明「吳鼎昌呈 三十六年三月十二日」,也就是說,當廿一師都登陸了,國民政府文官長吳鼎昌還沒有將此訊息呈送給蔣,蔣根本沒看到,更不要說他「不接受」了。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89) 又如,3 月 6 日旅平同鄉同學會呈蔣的電文,3 月 15 日才得以發出,而 3 月 17 日始「譯出」。蔣看到時,早已派兵。 (〈台灣旅平同鄉同學會呈蔣主席三月十五日電〉,《大溪檔案》,頁283) 概因電報有其處理流程,並非立刻發電報,蔣立刻能看到。目前收錄所有文書的《蔣中正總統檔案》中,查5日前蔣獲知的訊息,是共黨做亂、臺民叛亂,事變亦趨嚴重,其中絲毫未見民間向蔣的呼籲、上電。 (蘇聖雄,《「奸黨煽惑」--蔣中正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及處置》,頁41) 三、胡扯造謠型 此種人對歷史不懂裝懂,散播錯誤資訊,禍害最大,例如: 「當初監察院做的228調查報告是老蔣時代就完成的,……當中有不少證據,蔣介石不但指派大軍來台鎮壓,……蔣介石還特地指示陳儀先跟台籍菁英組成的請願代表團虛與委蛇拖延時間。當時許多台籍菁英領袖同往官署向陳儀請願,陳儀一直不肯接見,直到收到蔣介石指示才出面跟請願團敷衍一番。請願團也以為國民黨有心要解決,怎知一切只是蔣介石的緩兵戰術。」 完全一派胡言! 監察院報告即是楊亮功所著的《台灣二二八事變建議案及調查報告》,遍查其中,或查諸目前史料,找不到任何一點「蔣要陳虛與委蛇」、「蔣下令緩兵之計」的內容。 而說「陳儀一直不肯接見」,更是胡扯中的胡扯!不僅幾乎天天見面,所提的要求也多數照辦! 2月28日下午2點,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決議推選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為代表,率市參議員面見陳儀。陳儀應允禁止警員帶槍執勤。 (〈二二八事件經過〉,《台灣新生報》民卅六年三月三日) 3月1日,台北市參議會為反映民意,邀請台籍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國民參政員,於上午10時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會中決議推派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台灣省參議員王添、國民參政員林忠等為代表,晉見陳儀,提出數項要求,即解除戒嚴令、釋放被捕市民、軍警不許開槍、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並由陳儀向全省廣播。陳儀全予接受,並認為應定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較妥。 (賴擇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57) 3月2日中午12時,蔣渭川、市參議員李仁貴、陳清汾、等處委會全體委員往見陳儀,請求從寬處理民眾示威案件,陳儀同意。 (蔣渭川,《台灣暴動事件紀實》頁5;《台灣新生報》民卅六年三月三日) 3月3日上午11時,處委會所派出二十餘名代表到達長官公署,由五位處長及柯遠芬接見。 (《台灣新生報》民卅六年三月四日) 3月4日,民眾代表陳炘、蔣渭川及學生代表四十餘人赴公署謁見陳儀,提出三點意見。陳儀全部接受。 (《台灣新生報》民卅六年三月五日) 3月5日,一整天處委會都在中山堂開會,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組織大綱」,基本上沒什麼時間去向陳儀請願。 3月6日上午11時,蔣渭川偕同陳炘、省黨部組織處長徐白光等十二人,前往公署會見陳儀。晚上8時半,陳儀廣播,承諾做進一步的改革。 (林德龍輯註《二二八官方機密史料》,頁106;《台灣新生報》民卅六年三月八日) 3月7日,處委會全體常務委員同赴公署,向陳儀提出四十二條要求。由於「撤除警備總部、國軍繳械」萬難實現,陳儀拒絕。 (賴擇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71~72) 四、腦袋清楚型 「他當然不會下令,一塊領土都屠殺到沒有人了,那還持有它幹嘛?……命令是一回事,事實上是不是造成屠殺的效果?」 這名網友已清楚知曉,蔣中正根本不是屠殺命令者。下令者沒錯,錯的是執行者。就如同蔡英文沒下令暴力攻擊,錯的是暴民。 更何況,蔣一再、多次表明他對二二八的態度,就是「政治上可以退讓,盡可能的採納民意,但軍事上則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不得報復。」 當楊亮功上報,台灣「地方政府濫事拘捕,人心惶惶。」蔣中正馬上致電陳儀,「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 (〈蔣主席致陳儀三月元電〉,《大溪檔案》,頁253-254;楊亮功,〈「二二八」事變奉命查辦之經過〉收入蔣永敬等編,《楊亮功先生年譜》,頁366) 陳儀亦在當晚收到回復:「嚴禁軍政人員報復,業經通令飭遵,頃奉寅元府機電,自當再行嚴飭遵照。謹電稟復。」(《大溪檔案》,頁254、263) 然而,陳儀擔心自己威望不夠,無法命令部隊不要報復,又將蔣之電報傳閱三十餘名部下,希望藉由蔣之威望,徹底執行「不准報復」之命令。(《中研院資料選輯一》,頁381-386) 五、無理取鬧型 「蔣中正和一堆官員的電報和日記怎麼能信?難到蔣不知道未來檔案會公開嗎?一定是做給別人看顯示自己寬容,實際命令屠殺的兩手策略!」 講這種話是完全不了解歷史! 當年認為派兵平亂,正當至極,何以料得一甲子後社會輿論認為出兵不對?當初根本無須在資料上做手腳。更何況,若目前所能找到的一切聯絡方式,包含公開的演講、報導、傳閱的電報,機密的電報、手諭、書信等等,全是「寬容」,那麼「另一手」下令「屠殺」的證據在哪裡? 竟然還有人比喻,胖虎偶爾善待大雄,不能掩蓋胖虎兩百集欺負大雄的事實。 然而現實是,資料全是善待寬容,而由蔣下令欺壓台人、屠殺台人的一點也沒有!獨派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屠殺,卻說他寬容的證據是假造? 顯然是瞎了眼。 如果一個頻頻下令「寬大處理,整飭軍紀,收攬民心」的蔣中正是兇手,那麼同理,呼籲民眾「冷靜抗議」的蔡英文也是傷害警察的兇手! (張炎憲、李筱峰編,《二二八事件回憶集》,頁172) 蔣自始認為,二二八是奸黨煽惑。臺灣第一線軍政人員上報層峰,判定共黨與日本浪人作亂,做為最高領導人的蔣中正,也因之受到導引。因此蔣不僅沒有「屠殺」台人的心,發現濫捕立刻禁止,反倒是充滿「保台」的心。 (歐素瑛,〈從二二八到白色恐怖――以李媽兜案為例〉,《臺灣史研究》第 15 卷第 2 期;楊家宜編製,〈「二二八」的官方說法〉,《中國論壇》第 31 卷 5 期) 綜上,二二八中,有奸黨暴徒,亦有無辜死者,前者死不足惜,後者才需平反,一律當作受害者,對真正冤者不公。二二八中,蔣幾乎全權授權,一再吩咐「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寬免究。」結果執行者的對錯通通不論,一律丟給一個遠在南京的蔣中正,不負責任的評論,不公允的結論。 給反對者: 要反對,請拿出史料。 請找出,蔣下令屠殺的證據。 請找出,蔣下令緩兵之計的證據。 不要模糊「責任者」和「殺人兇手」。 不要急著扣帽子,說筆者「贊成屠殺台灣人」,看清本文再罵。 以下內容與主題無關,僅為筆者提供網友參考。 謠言:陳儀是否一邊和台人和談,一邊調兵請求鎮壓? 獨派學者:採用何漢文的回憶,認為陳儀 3 月 2 日請兵:「奸匪煽動,挑撥政府與人民間之情感,勾結日寇勢力,致無之平民協從者頗眾,祈即派大軍以平匪氛。」 (張炎憲等執筆,《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頁203-204) 學說一:學者研究,查考陳儀呈蔣電文,指出蔣中正在決定派兵之前(3 月 5 日前),陳儀皆未請兵。河漢文多年投共回憶,又是孤證,查無檔案,故不可信。自然沒有兩手策略的問題。 (黃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頁209-218;傅玉能,〈「二二八」事件中國民政府派兵問題再探討〉,頁43-45) 學說二:認為3月2日派兵的資料不清。陳儀初始未料到局勢會惡化到非動用大鈞平亂不可的程度,因此,求援的過程是漸進的,而非自始準備動用大軍強力鎮壓。二十一師原本駐台,只是將部分兵力調返原駐地,防範作用大於鎮壓。即陳儀不認為需派大軍來台。 (賴擇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頁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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