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2013年11月19日清晨5時多發生火警,火苗從早餐店竄出,火勢延燒周遭民宅,不僅數間透天厝頂樓受到波及,早餐店後方出租房間數十間全數被燒毀,一名曾姓獨居老人來不及逃出,葬身火窟。
早餐店張姓老闆娘向警方供稱起火前遭潑油漆。警方查出,毗鄰早餐店的鮮魚湯店老闆林國慶,想逼張姓老闆娘退租店面,以利鮮魚湯店擴大營業,18日深夜夥同黃財順、何時聞及蔡志文共謀潑漆,由蔡志文動手。
台南地方法院去年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林國慶有期徒刑3年9個月,蔡志文1年10個月,黃財順1年8個月,何時聞1年。
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林國慶尚未和張姓老闆娘及被害住戶和解,維持3年9個月原判;其餘3人因和張婦和解且取得諒解,蔡志文改判1年9個月,黃財順改判1年7個月,何時聞11個月,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