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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用地閒置 經部出招盼活化

中央社/ 2015.02.2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6日電)產業用地區域供需失衡,甚至有些土地閒置逾10年未利用,經濟部擬成立小組,針對產權單純且無固著物、長期持有等10筆土地優先處理,盼今年底前完成。

經濟部工業局長吳明機表示,「沒有工業用地,產業發展會受限」,產業用地創造產值及國內生產毛額都占總量3成以上;但台商回台投資,土地卻取得困難,嚴重影響整體區域經濟成長及就業。

吳明機說,工業局研議「產業用地政策革新方案」,從「活化既有土地」及「增設適地性用地」兩大主軸著手,並端出閒置土地回收機制、提高閒置土地持有成本、建立產業用地儲備制度等作法,「有系統及戰略性處理」。

工業局已清查全台閒置工業用地共計812公頃,其中依面積完整可供產業進駐、長期持有、產權單純且無固著地上物原則,先挑選10筆閒置土地優先處理。

這10筆土地分別在屏東縣、雲林縣、宜蘭縣、花蓮市、苗栗縣、新竹縣、台南縣及彰化縣等工業區,約有132餘公頃;持有人分別為燁輝企業、中國人纖、中華電線電纜、榮民工程、東和鋼鐵、美達工業、聯奇開發、華亞科、泛亞科、億昇倉儲。

其中,所有權人持有土地年期最長逾20年,以美達工業持有位在新竹縣大旱工業區的土地最久,從民國83年4月起閒置至今。

不過,包括美達工業及燁輝企業位在屏東屏南工業區、中華電線電纜位於宜蘭利澤工業區、榮民工程位在花蓮美崙工業區的土地,都已表明有租售意願。

工業局工業區組長陸信雄表示,對於閒置的工業園區用地,會先對廠商進行輔導鼓勵運用土地,再來進行媒合,如果今年底未處理完成,就會執行強制買回機制。

他說,經濟部正著手修訂「產業創新條例」,預定105年6月完成,廠商如未於期限內完成建廠,政府將以合理市價並加徵土地增值稅方式,強制買回土地,再提供給其他需地廠商,以強化土地資源利用。

陸信雄表示,經濟部也正和內政部、地方政府研議增訂都市計畫工業局閒置土地強制收買規定,預定年底完成。

吳明機指出,今年內將和內政部及六都研議修改都市計畫施行細則,放寬都會型工業區容積率高於目前的1.2倍,讓都會型工業區工廠立體化,以鼓勵廠商增加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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