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2/262.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102/10/18證櫃監字第1020201002號函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4年1月底自行結算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9.96%流動比率(%):96.48%速動比率(%):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