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2/262.公司名稱: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 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97.7.1證櫃監字第0970200986號函辦理本公司103年01月底自結合併財報計算:(1)臺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90.11%流動比率:76.52%速動比率:62.36%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