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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明弒母案開庭 不認罪

中央社/ 2015.02.26 00:00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25日專電)台灣留學生陳兆明在洛杉磯公寓虐殺母親一案,今天在法院出庭。陳兆明的委任律師鄧洪表示不認罪,法官也裁定將於下個月25日展開聽證程序。

就讀於洛杉磯奧帝斯藝設計學院(Otis College of Art and Desing)的台灣留學生陳兆明被控在2月1日勒死從台灣來訪的母親,遭到警方收押,今天首度出庭。

陳兆明出庭時身穿黃色囚服,一頭似乎有染黃的頭髮與一般理光頭的囚犯有明顯不同,在與委任律師鄧洪交談時,陳兆明的表情不多,精神狀況看起來還好。

由於今天只是簡單的程序,陳兆明與鄧洪及另一名委任律師孔佛斯(Darren Cornforth)只是簡單的交談後,向法官表示不認罪,法官詢問是否同意於3月25日舉行聽證,陳兆明與鄧洪都同意,法官隨後在宣讀完正常的程序,表示不得假釋之後就結束。

鄧洪指出,陳兆明的家人日前已處理完陳兆明母親的後事,返回台灣,這是一樁家庭悲劇,陳兆明雖然是加害人,同時也是受害人,家屬希望法院以治病而非治罪的方式判決。

鄧洪表示,陳兆明被以特殊狀況的一級謀殺罪起訴,罪刑最重可以判死刑,但他有信心陳兆明不會被判處死刑。

鄧洪也說,雖然家屬希望在判刑後可以引渡回台灣服刑,不過由於是否能引渡回台,得等到判決確定,在過程中,陳兆明還得接受心理治療,並由法院指派兩名醫師診斷,目前家屬也準備好陳兆明過去治療的病史,將提供法院檢驗。1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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