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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違建 南市府開始強制拆除

台灣好新聞/ 2015.02.25 00:00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市府年前針對30處「屋頂增建逾1層以上或3.6公尺」新違建,發出限拆令,凡經通知未於2月24日前自行拆除改善者,將由工務局強制拆除。期限已至,工務局25日召集優勢人力,強制拆除安南區府安路三段311巷內一處2層鋼骨造違建。

工務局表示,該局所列管30件均屬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為勸導民眾自行拆除以節省公帑並減免紛爭,過年前即派員密集至違建戶訪視,至2月24日止,共計有19處已自行改善(含補照),未自行改善者,於25日起將逐案強制拆除。

第一間執行標的係位於安南區府安路三段311巷19號,現況為屋頂增建2層鋼骨造,執行時現場秩序由第三分局派員協助,附近民眾聽聞市府強制拆除違建,除聚集圍觀外均表示認同並支持。

工務局長吳宗榮表示,市府對於違建管理將採「杜絕違建產生的數量遠比拆除數量重要」的原則,加強違建源頭的管理,並持續對4大新違建包括:法定騎樓阻塞致無法通行、迴車道及私設道路阻塞致致車輛無法通行及迴轉、屋頂增建逾1層或高度逾3.6公尺、法定空地增建逾30平方公尺或高度逾4.2公尺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防火間隔增建全部阻塞致無法逃生等,優先執行拆除。

吳宗榮也籲請市民發揮全民督工,如遇擅自建造違法建築物者,請撥市民服務專線1999向市府舉發違法,共同維護台南市風貌及市民居住環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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