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2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9,796,493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司103年度決算盈餘為66,440,548元,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6,644,055元後, 可供分配盈餘餘額為59,796,493元。(2)發放員工紅利金額為5,400,000元,股東紅利金額為59,796,493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