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106號12樓 樵屋公司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6/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提案期間104/05/22至10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