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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貨貿協議有助擴大ECFA效益,政府將持續溝通爭取共識

中央社/ 2015.02.25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225 11:39:04)兩岸經貿關係日益密切,目前中國大陸已是臺灣最主要的經貿夥伴,為我最大出口市場、最大進口來源,也是臺商在海外投資最主要的據點,這是兩岸為何簽署ECFA及推動後續貨品貿易協議的原因。

自100年1月至本(104)年1月,依據我國海關統計,享有優惠關稅之我出口至中國大陸早收貨品金額推估,累計已為我業者減免關稅金額達22.3億美元,中國大陸在早收清單對臺灣減讓關稅貨品計539項,僅占我對中國大陸整體出口總關稅項目7%,未來貨貿協議若順利簽署並生效,將可進一步擴大ECFA效益。

有關一般自由貿易協定估算之關稅減讓效益,是指該項協定生效且降稅清單內貨品已「全部」零關稅所預估的關稅減讓累積額。因此,本部於99年推動ECFA時評估,我對中國大陸出口每年可省下90億美元關稅,是指ECFA早收清單(已於100年1月生效)及其後續的貨貿協議皆生效落實,且清單內貨品全部降至零關稅後的減稅效益。故未來是否能達到預估每年90億美元的關稅減免,仍涉及貨貿協議的談判結果及廠商申請適用優惠關稅之情形。

除了關稅減免的效益之外,非關稅障礙對貿易往來的影響並不亞於關稅,本部亦關注我業者出口中國大陸所面臨的非關稅障礙,兩岸貨貿協議協商將積極爭取降低非關稅障礙的措施,為我業者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在追求臺灣貨品透過兩岸貨貿協議減免關稅、增加外銷中國大陸機會的同時,本部將持續與產業界溝通,並做好配套措施,以取得共識。另將依照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兩岸協議監督機制草案之相關規定,向國會及社會各界持續諮詢與溝通,以掌握社會各界對於貨貿協議諮商之看法與建議,尋求最大共識及爭取認同。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ECFA小組陳副執行秘書玉招

聯絡電話:02-2397-7576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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