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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國民」破功!不聽警察言,違法在眼前

大成報/ 2015.02.23 00:00
【大成報記者陳鴻洲/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五中隊警員黃豊榮、黃俊溢及陳欣傑等3員,於22日(大年初四)上午9時許在北市林森北路與錦州街口執行盤查勤務之際,發現吳姓男子(65年次,無前科,現在酒店工作)及其友人散發濃濃酒味,特別提醒兩人切勿酒後駕車,吳男還說附近每天都有警方臨檢,特別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優良國民,嘿嘿嘿~」!盤檢完未發現可疑,還以輕鬆的態度向警察同仁說:「新年快樂」!沒想到等警方離開現場前往他處簽巡邏表,而吳男送其朋友走路回旁邊的住家後即騎乘機車返家,在附近路上違規行駛正巧被同一警網發現,經攔查後其酒測值為每公升0.28毫克(製單舉發之標準值為每公升0.15毫克,公共危險罪之標準為每公升0.25毫克),隨即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依法逮捕,「優良國民」立刻破功!

警方表示,當時盤查吳男時因為他全身酒味,且自稱「優良國民」,也好心提醒切勿酒後駕車,所以印象深刻;但才結束盤查10分鐘左右就發現一輛機車違規行駛,並加速疾駛鑽入巷弄內逃逸!經警方開警示燈於路口迴轉尾隨攔停後,赫然驚覺違規人竟然是剛才盤查勸導過自稱的「優良國民」!吳男也自知理虧,緊張不斷表示「歹勢」請求警方原諒,但警方斷然拒絕,表示取締酒駕一視同仁,拒絕關說,嚴正執法!而且警方先前也苦口婆心地勸告千萬不要酒後駕車,但沒想到心存僥倖的吳男以為警察走了可以高枕無憂,不會那麼倒楣再碰上,於是酒後騎乘機車返家,還在路上違規行駛,但卻又被剛才勸導的員警遇上!吳男終究要為自己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接受法律的制裁。

警方在此呼籲,希望民眾能時時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此外,法律沒有假期,儘管在春節期間,取締酒後駕車仍然是執法的重點工作項目,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造成不能彌補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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