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管制裸照惡意散布 台灣法令不完備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2015.02.23 00:00
網路科技發達,卻也讓民眾私密照外流的事件愈來愈頻繁。根據統計,台灣過去3年相關的受害案件不斷攀升,相關援助卻相當稀少。民間團體日前成立網站與諮詢專線,協助受害者解決問題;律師指出,台灣的相關法令不夠完備,應該仿效日、韓推動修法。

◎復仇式色情 受害案件年年倍增

情侶交往時兩情相悅拍下的私密照,分手後卻可能會成為對方威脅、復仇的工具,甚至被拿來散布在網路上。

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最近3年的追蹤,光是被媒體揭露、曝光的受害案件就高達157件,年年以倍數增加,受害者將近9成5都是女性,年紀最小只有13歲。

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指出,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惡意散布被害人私密照,被稱為是「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當中有半數的加害人是因為分手後心有不甘,想要求復合。康淑華說:『(原音)加害人以性私密影像威脅或散布的目的是為了什麼?有53%是要求復合,因為分手另外一方心有不甘,希望透過這樣的影像去要求對方再跟他復合;另外有40%單純是為了報復對方;另外有16%是為了勒索贖金,或是透過這樣的方式要求對方再跟他發生性行為。』

◎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錯 尋求協助懲犯罪

私密照被放上網路,隱私等於被全世界窺探,受害人往往要承受相當大的壓力,有被害人甚至因此自殺身亡。事實上,每個人都擁有身體自主權,拍攝裸照不代表願意被曝光。康淑華說:『(原音)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錯,我們希望讓被害人知道我們不應該再指責他們,當初是不是你合意拍攝,所以你自己願意的等等,這絕對不是。因為即使他們合意拍攝,也不表示他同意讓全世界每一個人,讓大家都可以看到他的私密照片。』

為了導正社會的觀念,也提供被害人協助,婦援會與義務律師團最近率先成立「裸照外流不是你的錯」網站與專線,第一時間協助解決問題。

執業律師周漢威表示,如果遇到這類事件,被害人往往手足無措,連到警察局做筆錄可能都很害怕,建議可以蒐集資料,交給婦援會或「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協助處理。他說:『(原音)當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你必須要去瞭解到你這個照片可能是怎樣的狀況流出的?什麼時間拍攝的?大概人是哪幾個?第二個部份是你必須上網去瞭解這個東西是刊登在哪幾個網址?是哪幾個ID去刊登的?刊登時間是什麼時候?相關的網址跟資料彙整之後,交給iWin的平台,iWin的平台就會連接政府的各個機構去做處理。』

◎日本立專法 台灣修法待推動

惡意散布他人的私密照片、影像,加害人除了可能遭到民事求償之外,最高可能被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婦援會指出,目前法律大多使用「散布猥褻物品罪」來處罰加害人,沒有辦法保障受害者所遭遇的人格、隱私、名譽或性自主等權益侵害,而且法院實務判決中,對加害者的量刑更往往只判6個月以下徒刑,可易科罰金,刑度過低又輕判,缺乏嚇阻效果。

執業律師朱芳君指出,目前國際上對這類犯罪,已經朝向個人隱私權修法保障,日本更在去年11月成立專法保障,台灣應該盡速推動修法。她說:『(原音)目前我們的鄰居像日本跟韓國,他們都有針對這樣的狀況做特別的立法,加拿大也有;也有修刑法的,例如說英國、美國部份州,就是修現行的刑法,做一些微調,來凸顯說我們在網路時代對於個人性隱私、個人人權的保護,而不再是以妨礙風化的角度來看待,這也是婦援會跟義務律師團正在努力的方向。』

侵害隱私的網路色情訊息氾濫,部分導因於網友對於窺探他人隱私、身體的慾望。參與觀看、下載、分享更是讓自己成為幫兇,除了政府應該加速修法、建全管理機制外,網友不要觀看、不要下載、不要分享,才能遏止傷害事件持續發生。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