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男女平權 婦團邀初一回娘家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11 年前
為打破傳統嫁娶的觀念,婦女團體在今年農曆春節發起「大年初一回娘家」活動,希望提倡男女平權的原則,讓夫妻可以輪流在婆家與娘家過年,不再將已婚女性在婆家過年視為理所當然。

民間傳統觀念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而大年初二是女兒回娘家的日子,若提早在大年初一回娘家,恐帶給娘家不好的影響。

但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類似對女性不利的傳統習俗應該要被改變,因此在社群網站發起活動,邀請已婚女性在大年初一回娘家,沒想到獲得不少迴響。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他們想打破的是女性一旦結婚就屬於夫家的概念,因為娘家也是已婚女性的家,在婆家過年不該被視為理所當然。她說:『(原音)我們為什麼對於已婚女性在婆家過年這件事覺得理所當然?所以如果他(丈夫)讓你回家過年就是一個恩惠或體貼,我們其實是希望可以改變這樣的思維。』

林秀怡表示,有些夫妻會協調除夕或大年初一輪流在婆家與娘家過年,這樣無論男性或女性都可以在家裡過年,也比較符合男女平等原則。

參與活動的官小姐就表示,她婚後就一直選在大年初一回娘家,否則有一半的家人根本遇不到。鄭小姐也說,結婚不是誰入誰家,是2個人相愛才決定在一起,所以結婚前各自過年,結婚後當然還是可以輪流或各自陪伴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