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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用過核燃料境外處理是負責任的作法

中央社/ 2015.02.17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0217 17:34:32)台電表示,用過核燃料是既存的問題,不管未來是否繼續使用核能發電,核能電廠是否除役或延役均需積極處理。境外再處理對環境的衝擊最小,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處理方式,如果不處理,留待下一代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是不負責任的作法,不符世代正義的原則,反對境外再處理才荒謬。

台電說明如下:

一、依照放射性廢料管理方針規定,台電公司尋求國外進行用過核燃料再處理之可行性,本計畫之推動,藉由小規模試行,以驗證國外再處理之可行性,提供國內用過核子燃料長程營運策略更多元的選擇與彈性。

二、國際上將用過核燃料送到境外再處理有荷蘭、比利時、瑞士、德國、義大利及日本等,不管就運輸安全及再處理技術,均為成熟的作業。

三、再處理後可再利用的鈾及鈽將不送回台灣,只有約原體積1/5的玻璃固化廢棄物,未來將運回台灣併高階放射性廢棄物一起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標所處理的用過核燃料數量為1200束,所需預算約112.57億元,由核燃料所產生的電能提撥每度0.17元的核後端基金來支付。

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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