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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需先報主管機關備查才能免費殯葬服務

大成報/ 2015.02.17 00:00
【大成報記者林憲期/南投報導】為避免消費糾紛,政府規定人民團體免費協助喪家辦理殯葬事宜,事先仍需向殯葬主管機關報請備查,南投縣府呼籲民間愛心團體遵守該規定,以免觸犯相關法規。

內政部表示,民間愛心協會發揮愛心,免費為喪家辦理後事,其作為令人感佩,然而殯葬業是特許行業,為減少消費糾紛,政府制定殯葬管理條例,將殯葬服務業法制化,規定公司、商業或非營利法人經營殯葬設施或以承攬處理殯葬事宜的業者,應先向所在地之殯葬業務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以利行政管理,並提升殯葬服務品質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為了讓有心協助貧困喪家完成喪禮的人民團體能在兼顧情理法的情況下,發揮愛心幫助弱勢,於會議中決定,人民團體需依人民團體法令規定於組織章程宗旨或任務載明免費服務事項,且「免費」協助喪家辦理殯葬事宜,則無須申請經營許可,但基於輔導管理,仍需向提供服務所在地之殯葬主管機關報請備查,始可提供服務。

另外,若提供殯葬服務過程涉及任何形式的對價、牟利或變相取得給付報酬,仍應依殯葬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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