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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昇電子: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購置不動產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台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五小段131、131-3地號2筆。建號: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65巷37號3樓等3戶(1857~1859建號;共有部分1870、1872建號)及地下層平面式停車位20個(1871建號)。2.事實發生日:104/2/10~104/2/1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347.5059m²(約105.1205坪)建物:2,342.7429m²(約708.6798坪)。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2億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久威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久威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交易對象之原因:因租約到期,且因應公司未來營運需求所需。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恆輝建設有限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5年10月25日。前次移轉金額:交易總金額131,500仟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簽署完成後合約規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決策單位: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不高於前述交易總金額範圍內全權辦理議價及簽約等相關事宜。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鑫崟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225,193,308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周嶙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3)台內估字第000150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擬購置不動產以因應營運需求。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2月10日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2月10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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