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4/02/162.公司名稱: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提出台灣新型專利名稱『支援酵素免疫分析儀之計算裝置』申請案,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發新型專利證書,專利字號 新型第M495515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