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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局提醒:14日可享一天的「罷免假」

NOWnews/ 2015.02.13 00:00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有鑑於台北市長柯文哲在FB上寫藏頭詩被檢舉為宣傳罷免案,台北市勞動局就開宗明義地說「這不是罷免宣傳,是勞動權益提醒!」

勞動局表示,14日星期六將舉行第8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4選舉區(內湖、南港區)罷免案投票。由於這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該日具投票權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如在不妨礙勞工投票之前提下,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出勤工作時間之工資。

勞動局進一步表示,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為應放假日,凡該選區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毋需出勤者,不另補假。上開所稱放假「一日」,指自凌晨0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無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不可妨礙勞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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