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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齊: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3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132.增資資金來源:103年度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585,196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45,851,96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2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及發放日。(2)嗣後若因欲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或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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