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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設日出 財長:保障自住

中央社/ 2015.02.13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陳偉婷台北13日電)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房地合一稅訂日出條款是希望「重新開始」,保障廣大自住者。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昨天拍板,明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2年以內房屋,按課稅所得課30%的比例課稅;取得並持有超過2年者,按課稅所得課17%的比例課稅。若房屋住滿6年,出售總額不到新台幣4000萬元,享有免稅,但6年內以1次為限。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會中表示,房地合一稅民國105年上路的日出條款一定要刪除,過去10年很多人因為投資房市賺了不少錢,但沒有課很多稅,引起社會不滿,若把日出設定在105年,等同放過過去賺錢的人;而105年後房市反轉,未來可能課不到稅,設計這個制度毫無功能,反而讓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趁機退場。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說,土地增值稅是以民國53年的地價作為「原規定地價」,用以計算第一次移轉土地所要課徵的稅金。土地增值稅都有日出概念,房地合一課稅也要有日出。

于俊明說,如果明年房地合一課稅上路要拿掉日出條款、溯及過去所有買房者,嚴重違反行政法上的信賴保護原則。畢竟過去買房的人不知道未來要課這麼重的稅。

張盛和表示,目前全國有974萬戶房屋,很多都持有10幾年。這次修法把主軸訂在房地合一為主,但要保障多數中產階級,尤其是只有一戶自住者。訂日出的目的是希望重新開始,讓廣大自住者不受影響。

張盛和說,這次主軸訂在「保障自住」、「保障長期持有」,因此,長期持有房屋的優惠很大,2年內買賣課稅30%,第3年就降到17%,有誘因讓大家往第3年邁進,第4年起又減4%的所得額,鼓勵長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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