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2/132.公司名稱: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無6.報導內容:無7.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100年12月12日證櫃監字第1000201144號函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重要子公司104年1月底自結合併財報計算(1)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 52% 流動比率 218% 速動比率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