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李進勇表示,在禽流感疫情爆發後,縣府為防範疫情傳播,除加速感染場撲殺作業、加強疫區及禽場消毒外,亦要求本縣違法屠宰查緝小組加強查緝強度,避免違法私宰家禽屠體流入市面,截至2月11日前已查緝55場次,若經查獲有違法屠宰情事將依法加重處分。
農業處表示現場查獲之雞隻屠體,已載往化製場處理化製,並無流用情事,現場繫留之雞隻經姚姓雞販出示有獸醫師開立之家禽健康證明,該批雞隻已轉介至合法屠宰場屠宰,違法屠宰處所已由本縣動植物防疫所派員進行全面消毒,防範發生疫病。
農業處處長張世忠呼籲民眾如發現私宰情事,可立即向縣府農業處通報,通報專線05-5522518,一經小組查獲屠體立即銷毀,並依畜牧法第38條第二項第一款處新台幣2萬至10萬罰鍰,若情節重大者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請勿以身試法。民眾可選用經合法屠宰場衛生檢查合格之電宰家禽,安全無虞,請消費者安心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