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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查獲違法家禽私宰 疫情期間加重處分

大成報/ 2015.02.12 00:00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縣違法屠宰查緝小組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台中分局配合雲林縣調查站,12日下午於北港鎮草湖里查獲姚姓雞販進行違法屠宰家禽,現場查獲違法屠宰雞隻屠體54隻,違法屠體已全數沒入,並由查緝小組隨同化製車載往至化製場銷毀,姚姓雞販將依違反畜牧法加重裁處。

縣長李進勇表示,在禽流感疫情爆發後,縣府為防範疫情傳播,除加速感染場撲殺作業、加強疫區及禽場消毒外,亦要求本縣違法屠宰查緝小組加強查緝強度,避免違法私宰家禽屠體流入市面,截至2月11日前已查緝55場次,若經查獲有違法屠宰情事將依法加重處分。

農業處表示現場查獲之雞隻屠體,已載往化製場處理化製,並無流用情事,現場繫留之雞隻經姚姓雞販出示有獸醫師開立之家禽健康證明,該批雞隻已轉介至合法屠宰場屠宰,違法屠宰處所已由本縣動植物防疫所派員進行全面消毒,防範發生疫病。

農業處處長張世忠呼籲民眾如發現私宰情事,可立即向縣府農業處通報,通報專線05-5522518,一經小組查獲屠體立即銷毀,並依畜牧法第38條第二項第一款處新台幣2萬至10萬罰鍰,若情節重大者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請勿以身試法。民眾可選用經合法屠宰場衛生檢查合格之電宰家禽,安全無虞,請消費者安心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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