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的規劃,房地合一稅制主要是改革台灣目前實施的房屋、土地分開課稅的現制。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中華民國在過去104年,由於實施房地分開課稅,使得稅負偏低。他也舉實例指出,像是出售持有8年房地,獲利新台幣207萬,土增稅和房屋交易所得稅合計,才繳國庫新台幣8.9萬的稅負,明顯偏低,也使得過多資金轉向不動產投資,造成國家的資產配置失當。
因此,財政部決定啟動房地合一稅制,但考量台灣的房屋自住率高達85%,為保障自住,不讓廣大的中產階級受影響,因此也給予免稅優惠,只要是夫妻且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於該房地連續滿6年,且沒有提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出售總價在新台幣4千萬元以內,就不用繳稅。至於若非自用,從明年1月1日開始,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以所得30%課稅,第3年開始則一律課17%。至於不管是自用或是非自用,從第3年開始,稅負每年減徵4%,最高可減徵80%。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特銷稅也會退場,也希望新制是讓房市「軟著陸」,而非「硬著陸」崩盤。張盛和說:『(原音)2年的特種貨物和勞務稅,房仲業已經唉唉叫了,差不多房仲業都準備要過冬了,2年已經讓量快滯息了,可以看到稅收成長不起來,所以2年再長下去,只會影響到一些口袋淺的人,口袋深的不受影響。我們目的也藉特銷稅轉型,還是維持2年高稅率。』
張盛和也指出,財政部拍板的房地合一稅制,已經向行政院長毛治國報告過,且已經致電財委會朝野立委,都獲得支持。由於明年1月1日開始之後,出售以及取得才會使用新制,因此財政部也預估,影響範圍很小,估計第1年納入課稅範圍件數只有5千多件,占全台房屋戶數974萬戶只有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