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隊獲報後,立即派遣竹圍安檢所所長陳宗廷上尉率員前往現場處理,發現瓶鼻海豚長度約2.4米,且已無生命跡象,並聯繫中華鯨豚協會承辦人郭先生及桃園市政府漁牧課協處。1740時郭先生抵達竹圍安檢所勘驗瓶鼻海豚,並將瓶鼻海豚運回。
第二三岸巡大隊副大隊長楊勝松中校表示,鯨豚為保育類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六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近年漁事產業不斷開展,身為海岸第一線執法人員,海洋生態保育及救生救難為本署重要任務之一,以維護海洋的永續發展。
訊息來源:海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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