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變更暨第7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
該開發計畫民國91年通過二階環評審查,要求台中精機園區應取得農田水利會同意,才可將處理過的污水排放到筏子溪;不過,開發單位台中市政府指出,通過環評以來近10年仍無法取得農田水利會同意,因此提出環評結論變更,要求將污水改接到中科專管排放,不再排入筏子溪。
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開發計畫總開發面積約124.79公頃,園區內有機械設備製造修配、金屬製品製造業及精密器械製造業等相關產業,目前已經有76家廠商進駐,園區公共工程第一期已經完工,正在進行園區服務中心興建工程。
與會台中農田水利會指出,開發單位未取得他們同意,懷疑台中市目前都是違法排污水。
開發單位則說,要排放前會將納管計畫書送交中科同意,依法中科要在45天內回覆;所以推估中科約會在3月中回覆,屆時就可開始納入中科專管排放。
環評委員經討論後決議,要求開發單位取得證明文件後,才會變更審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