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律師團表示,318運動是反抗政治不義的公民覺醒運動,是公民挺身捍衛台灣民主的良心運動,更是具有憲法意義的公民不服從運動,事實證明,台灣公民社會因此徹底翻轉,形塑出前所未有的公民意識。
律師團認為,相對於今天大動作起訴參與318運動者,檢察官面對國家機器在運動中,驅使警察施暴濫權的行為,始終未見主動偵辦,而法院至今仍在互踢皮球。
義務律師團說,將稟持318「反服貿、護民主」運動期間對社會的承諾,繼續協助這些遭起訴者在法院所將面臨的訴訟,並籲請台北地方法院承辦法官們,展現高度,隨時站在憲法的角度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