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嬰的母親指控,上週三準備接小孩,但托嬰中心竟來電說,因為老師沒抱好小孩,摔了受傷;媽媽趕至托嬰中心,發現孩子摔得鼻青臉腫。
媽媽還指出,小男嬰是早產兒,滿一歲才能保險,因而詢問托嬰中心有無理賠;托嬰中心回應必須住院才可,事後又說可以理賠。案發後家人要求調閱監視器,但托嬰中心推託不願提供,媽媽相當生氣才要對托嬰中心提告。
托嬰中心則說,當時老師抱小孩從二樓下來,走到快到一樓處摔傷小男嬰,老師相當自責;另外,眼角的傷痕,應該是睡覺時被指甲刮到,他們都有主動通知家長,無虐待情事。
托嬰中心也解釋,因人員維修消防警報器,監視器硬碟也帶回搶修,並無故意阻撓家屬調閱監視器。對此,桃園市家暴中心等單位已進行調查,了解托嬰中心是否涉及過失及傷害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