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裁決44歲女性被告羅允彤18項罪名成立,包括嚴重傷害和襲擊他人身體、刑事恐嚇以及沒有依法支付薪資等。
法庭將案件延期至27日判刑,期間需要索取被告人的心理醫生和精神科報告,不准保釋。
在法院判處被告罪名成立後,Erwiana向香港電子媒體說,很高興公義得以伸張,希望香港的僱主對待外傭要當作人看待,不要當作是奴隸。
她並希望香港和印尼當局改革現行政策,防止出現歧視及對外傭不利的工作條件。
Erwiana被虐待一事於去年初曝光,當時外媒報導,23歲的Erwiana在港工作多月期間,不斷被女僱主虐待和毆打,以至遍體鱗傷。
其後,女僱主暗中把Erwiana送回印尼家鄉,但Erwiana的同鄉在香港機場揭發事件,經外媒報導後,印尼和香港當局介入調查,最終逮捕了女僱主。
Erwiana其後從印尼來港指證女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