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經傳喚議長李全教在內的6名議員及13名關係人後,9日上午以違反《選罷法》罪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李全教、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議召委蔡啟新、前台南縣議員楊明達及李的友人林聰彬,院方10日凌晨裁定李全教等 4人羈押禁見。另外,檢方還諭令台南市議員莊玉珠、曾王雅雲、仁德區農會理事長宋偉儒及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資深執行委員潘新傳等4人交保,議員梁順發、趙昆原及其他9名關係人則被請回。~中國時報2015年 2月10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