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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謄本 中市提供1+3服務

中央社/ 2015.02.09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新制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上路,為解決過渡期問題,台中市地政局今天指出,將提供「謄本1+3」服務,讓民眾更方便。

市府地政局指出,新制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上路,申請第一類謄本因新的內政部系統程式無法呈現「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等兩欄,無法顯示設定義務人、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進而影響銀行貸款核撥作業。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於103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並自今年2月2日起施行;新制實施後,內政部為保護個人資料,申請土地登記第一類所有權人謄本時,修正後的新系統無法呈現「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兩欄。

張治祥說,因為新制無法顯示設定義務人、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資料;必須先以所有權人身分申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再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土地登記第三類謄本。

由於新措施實施至今,已有民眾及地政士反映極為不便,張治祥說,內政部從善如流,正研議修改謄本格式及謄本申請書,並已著手規劃改版並修改系統程式,但預計要到3月份才能改好。

為解決過渡期間民眾申請不便的困擾,市府地政局即日起至內政部完成系統程式修改前,主動提供謄本申請「1+3」服務,即申請第一類謄本時,申請人不用另外申請可顯示設定義務人、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的第三類謄本,且無須再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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