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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二審宣判…15人有罪刑責提高 沈威志有罪變無罪

NOWnews/ 2015.02.09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洪仲丘案,他在2013年7月退伍前3天時,遭部隊長官關禁閉虐死,法院一審對涉案的18名軍官中,僅判其中13人3至8個月不等刑責、另外5人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9)日上午11時宣判,改判副旅長何江忠等15人判處3個月至3年不等刑責,其中連長徐信正從8個月徒刑重判3年,但旅長沈威志卻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去年3月7日一審判決出爐,18名被告全被輕判,除了連長徐信正遭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之外,其餘12名被告包括旅長沈威志都被判處3到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外5名管理士獲判無罪,引發社會各界嘩然,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三總認為,洪仲丘2013年6月28日被送進禁閉室後,每天操練但休息不足,才會發生熱中暑,三總判定洪是死於「運動型中暑併多重器官衰竭」,此外,從禁閉室的監視器畫面中也可以看到,洪仲丘睡覺時經常翻身,也代表睡眠品質不佳,體內所累積的熱能無法有效排除,才會在7月3日發生熱中暑的情況。

國立陽明大學運動生理實驗室教授陳俊忠,對洪仲丘死因所進行的鑑定報告,報告指出,洪仲丘死因是「他為」,因外在因素造成,包括過度連續體能操練、休息時間不足及禁閉室環境不佳(溫溼度偏高),加上洪仲丘BMI(身體質量指數)值過高,導致運動型中暑,最後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高院針對此案在今(9)日上午11時進行宣判,原本一審判決13人有罪,分別是3個月至8個月不等刑責、另外5人無罪,但二審改宣判15人有罪,其中刑責最高提高到3年,但原本一審有罪的沈威志,二審改判無罪,另外2人維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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