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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智:見智科技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募集期間之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06 00:00
一、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新台幣50,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案,於民國103年11月21日接獲金管證發字第1030045104號函核准在案。因近期景氣及市場變化,特定人繳款期間過短,以致繳款不足。本公司為避免影響原已繳款之股東權益,於104年01月20日董事會決議申請延長特定人增資募集期間。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2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2630號核准,並同意延長特定人募集期間至104年3月25日在案。二、茲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發行之股數:記名式普通股16,808,1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新台幣168,081,75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000,000元。(三)增資發行後之股數:記名式普通股21,808,17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18,808,175元。(四)員工認股:提撥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計50,000股供員工認購。(五)原股東認購比例:提撥發行總額之百分之九十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272.59股。(六)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七)特定人繳款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04年03月25日。(金管會證期局核准延長之期間)(八)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北新竹分行暨全省各分行。(九)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十)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資本支出,償還債務及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辦理股務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 段2 號5樓 電話: (02) 02-2389-2999辦理。三、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及承諾書如下:(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2)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起,迄104年02月13日止。(3)補償方案:1.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依原繳款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若已無認購意願將加計利息退還已繳納的股款至股東指定之帳戶。退款金額計算公式: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註1)/365】註1:以申請期間起算日之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計算。註2:實際退款日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或支票方式退還。註3: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2.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3.延長現金增資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募集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還已繳納的股款至股東指定之帳戶。退款金額計算公式:認購股款x【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x利率(註1)/365】註1:以申請期間起算日之中華郵政一年期定期儲金(小額)牌告機動利率計算。註2:實際退款日應退款項將以匯款或支票方式退還。註3: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4. 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5. 本公司負責人已出具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案(金管會證期局核准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030045104號),茲因客觀環境影響無法順利於三個月內募集完成。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本公司董事會業於104年01月20日決議通過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調整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募集期間計畫暨對原股東及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若因延長繳款期間致影響本公司員工或原股東之權益,彼等可舉證並合理說明其權益受損之部份,本人願負賠償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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