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怡華:公告本公司於104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06 00:00
第二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6 2.變動之性質: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第六條規定,為能合理反映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本公司委由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重新評估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剩餘耐用年限,並由簽證會計師就變更年限之合理性說明出具複核意見。 3.變動之理由:本公司主張部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共計546項已達耐用年限,本公司評估其實際經濟耐用年數應較原採用耐用年數為長。為反應其真實耐用年數,以合理分攤成本。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 104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此次估計變動預計使104年之折舊費用影響數為新台幣11,730仟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無。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據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評估報告,本公司現有標的設備之實際可使用年限業已超過原訂定耐用年限,經參酌國內外同業、產業綜合分析、功能性分析及經濟性分析等因素,評估本公司之設備等耐用年限計畫由2~15年再延長1~7年,應具有產業允當性與合理性。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不適用。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之意見:不適用。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淑瑩會計師及林琇宜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如下:本會計師依照102年12月30日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第六條規定予以複核竣事,對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調整固定資產中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之耐用年數,其原採用與新採用之耐用年數及採用新耐用年數之原因與具體事證暨採用新耐用年數當期對損益之預計影響數等項內容,經評估尚無重大不合理情形。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2.因應措施: 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於104年2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規定公告申報,並將提報本公司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報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