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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寧未盡督導責任 遭科技部停權1年

中央社/ 2015.02.0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6日電)科技部今天表示,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對於與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教授陳震武共同發表的著作,未善盡督導之責,處以停權1年。

蔣偉寧停權1年,即1年內不得申請科技部計畫。

屏東教育大學前副教授陳震遠涉用偽造人頭帳號同儕審查論文,去年7月遭英國出版社SAGE 旗下的期刊「震動與控制」撤銷60篇論文,不僅震驚台灣學界,連國際知名「自然」期刊也曾以新聞專題報導指出,陳震遠案「令人嘆為觀止」。

同時,科技部去年7月接獲香港中文大學教授于如岡檢舉前教育部長、中央大學教授蔣偉寧,與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教授陳震武共同發表的2篇論文涉及自我抄襲。

科技部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在去年10月底對陳震遠做出停權10年決議,但對蔣偉寧與陳震武,遲至日前才做出裁決。

科技部指出,在論文審查造假案中,經SAGE出具證明蔣偉寧並沒涉入其中,因此未處以懲罰;但于如岡案中蔣偉寧雖經查證未有自我抄襲事實,但對於與陳震武共同發表的著作,未善盡督導之責,處以停權1年。

另外,陳震武在論文審查造假及所提計畫違反學術倫理案,及論文自我抄襲案均屬實,科技部處以停權10年,並追回3件計畫的研究主持費新台幣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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