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秋雨: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05 00:00
依據:一、本公司104年1月1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二、公司法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業經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擬具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並依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畫。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一)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91,704,180 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149,170,418股。(二)減資銷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33,704,18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3,370,418股。(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58,000,000元,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數為95,800,000股。(四)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依減資比率每仟股銷除 357.781 股(即每仟股換發642.219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股票 面額以現金給付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之。三、本次換發之新有價證券採無實體發行,新發行之股票將委託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4年3月26日。(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4年3月27日至104年4月9日。(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4年3月30日。(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3月31日至104年4月9日。(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4年4月4日。(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4年4月10日。(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 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五、換領新股票手續:(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 辦理換新股票。(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本公司寄發之換發通知書、 (3)原留印鑑、(4)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劃撥至集保帳戶)。(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 或相關證明檔案、(4)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5)集 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 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四)已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五)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二一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六、本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內容作業項目,俟經呈報主管機關 核定後辦理之。七、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