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五年內酒駕四次 又被太平警方查獲

台灣好新聞/
11 年前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太平區一名37歲洪姓男子100年迄今,5年內因酒後駕車被警方查獲4次,男子訊問時還一再表示「酒癮真是很難改!」5日中午男子在工廠休息時間外出用餐,利用短暫用餐時段,不忘吃飯配酒,返回工廠時騎車搖晃不穩,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30mg/L。警訊時,員警查詢男子個人資料發現,洪姓男子酒駕5年內已被警方查獲4次,去年還遭同所員警查獲,11月底才刑期服滿出獄。

太平警分局宏龍派出所員警許威巡邏時在光興路與興隆路口發現洪姓男子騎乘重機,車速忽快忽慢、左右搖晃,員警攔查時洪姓男子渾身濃濃酒氣,臉色通紅,經過酒精呼氣測試,測試值高達0.30mg/L,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洪姓男子表示因酒癮真的很難改,自己嘗試很多方法,就是抗拒不了酒的誘惑。今日上班利用工廠休息1個小時時間外出吃飯,吃吃就不對味,就叫了2瓶含有酒精成份的保力達,於小吃店吃完飯後回工廠繼續上班,不料又遭警方攔查。

警訊中洪男表示從100年迄今已是第4度遭警方查獲,去(103)年2月間也因酒後駕車,遭同派出所同仁移送,於同年11月底才服完5個月刑期出獄,不料短短出獄2個多月又因貪杯再度被移送。只能無奈說「又是貪杯惹的禍!」

太平警方持續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酒後駕車,不要增加用路人危險,愛惜自己,也要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