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密件曝光, 郝龍斌不作為事證確鑿!
美麗島電子報/周玉蔻
11 年前
透明化的第一道探照燈,揭開前台北市長郝龍斌面對監察院大巨蛋糾正案,的確「未處理、不作為」的真相。
這是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昨天提供的最新資料。過去4、5年來,名為「台北體育文化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事宜會議記錄」的這份文件,雖然列為「普通」密等(照片1),卻一直被郝龍斌主掌的台北巿政府當成極機密寶貝,不得公開。
(照片1)
會議記錄,記載的是郝市府針對2009年9月,監察院提出的大巨蛋(亦即台北體育文化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39項應糾正案,回應處理的經過。
依照柯文哲市府今年1月21日首次和遠雄集團趙䕨雄團隊會面所提所謂「四項共識」的前提,即是必須先和遠雄商談解決糾正䅁中39項缺失問題,並且一一展開重新談判,完成大巨蛋計劃案合約的修正。
這正是柯市府堅持「重新議約」的核心依據。
柯文哲市長曾經評論前巿府郝市長任内,沒有按照監察院糾正案進行修約,「未處理、不作為」;指的正是郝市長明擺著39項缺失糾正案5年餘,表面上和遠雄集團代表開了8次會議,得到遵循監院指正,完成23項修改合約共識初步結論,卻一直未能貫徹會議結論,重新議約。
郝龍斌市長不認錯也就罷了,還在臉書上發文,痛批柯文哲市長踐踏前朝官員,他「忍無可忍」;強調糾正案討論之修約共識都有送交監察院,他本人「問心無愧」等等。
郝市長任内的前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負責主管本案。他也跟進,公開聲援郝龍斌,宣稱39項糾正至少處理22項,「進度都有呈報監察院」。對於監院糾正,備遭質疑的遠雄工程延宕,郝市府每天僅罰五萬,最高罰到三百萬就沒下文,而三百萬對遠雄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葉慶元還解釋,當時是要求遠雄縮短施工期限,遠雄則要求罰金下降,基於希望讓大巨蛋快點蓋好的想法,因此同意調整罰則。他辯護說,原條文是罰九百萬,「但這對上百億的大巨蛋案來說,同樣也不算太重」。
遠雄集團也立即加碼,由總裁趙藤雄署名刊登報纸廣告,宣稱監察院糾正案已於2014年7月結案,不再是問題。
各說各話之際,柯文哲接受電視專訪指出,郝市長所説8次會議23項修改共識,確實開了會,留下會議記錄;可是,記錄交回給遠雄集團,「他們卻從來沒有回復確認」,因而未曾重新修約,「未處理、不作為」無誤。
郝龍斌仍然死不認帳;一份他任內當成機密不准外流的文件,揭穿了郝前市長的謊言。
附件照片2的公文,明確證實,郝市府在2011年9月29日下午,由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主持會議,討論大巨蛋案監察院39項糾正案議約事項,決議有2。「第一,39項條文部份,經雙方討論修訂結果如附件1,仍請遠雄巨蛋公司於2週內儘速確認,俾利辦理後續事宜。第二,遠雄巨蛋公司所提有關契約仍須協商部分,請遠雄巨蛋公司另案提出書面意見予教育局處理。」
(照片2)
看清楚哦。這是100年(2011年)9月29日。距離監察院糾正案提出後2年。
會議後2週內,遠雄沒有「儘速確認」;兩個月内沒有;兩年內也無動靜。
就這樣,直到去年103年,2014年4月1日,大巨蛋原訂完工日只剩3個月,郝市府大夢初醒,由大巨蛋籌備處執行秘書高文婷主持會議,討論的主題依舊是2年半前要求「儘速確認」的大巨蛋案,監察院39項糾正案議約事項。本次會議討論遠雄巨蛋公司所提:「鑑於部分契約條款與營運有關,建議針對契約進行全面通盤檢討,並將契約於營運前需訂定之相關事宜,一併納入討論」。
2年半耶。
當天會議決議,「請遠雄巨蛋公司於九月底提出通盤檢討內容(案)後再行研議。」附上文件全文(照片3)為佐證。
(照片3)
從此,又無下文。當年7月,監察院任期屆滿,在結案存查文中指出,北市府仍將繼續討論。
接下來,2014年11月29日,政黨輪替,首都巿長易人,無黨籍的柯文哲展開揭弊善後大戰。
「未處理、不作為」。事證確鑿,郝龍斌還有什麼話說?!
(照片1)
會議記錄,記載的是郝市府針對2009年9月,監察院提出的大巨蛋(亦即台北體育文化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39項應糾正案,回應處理的經過。
依照柯文哲市府今年1月21日首次和遠雄集團趙䕨雄團隊會面所提所謂「四項共識」的前提,即是必須先和遠雄商談解決糾正䅁中39項缺失問題,並且一一展開重新談判,完成大巨蛋計劃案合約的修正。
這正是柯市府堅持「重新議約」的核心依據。
柯文哲市長曾經評論前巿府郝市長任内,沒有按照監察院糾正案進行修約,「未處理、不作為」;指的正是郝市長明擺著39項缺失糾正案5年餘,表面上和遠雄集團代表開了8次會議,得到遵循監院指正,完成23項修改合約共識初步結論,卻一直未能貫徹會議結論,重新議約。
郝龍斌市長不認錯也就罷了,還在臉書上發文,痛批柯文哲市長踐踏前朝官員,他「忍無可忍」;強調糾正案討論之修約共識都有送交監察院,他本人「問心無愧」等等。
郝市長任内的前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負責主管本案。他也跟進,公開聲援郝龍斌,宣稱39項糾正至少處理22項,「進度都有呈報監察院」。對於監院糾正,備遭質疑的遠雄工程延宕,郝市府每天僅罰五萬,最高罰到三百萬就沒下文,而三百萬對遠雄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葉慶元還解釋,當時是要求遠雄縮短施工期限,遠雄則要求罰金下降,基於希望讓大巨蛋快點蓋好的想法,因此同意調整罰則。他辯護說,原條文是罰九百萬,「但這對上百億的大巨蛋案來說,同樣也不算太重」。
遠雄集團也立即加碼,由總裁趙藤雄署名刊登報纸廣告,宣稱監察院糾正案已於2014年7月結案,不再是問題。
各說各話之際,柯文哲接受電視專訪指出,郝市長所説8次會議23項修改共識,確實開了會,留下會議記錄;可是,記錄交回給遠雄集團,「他們卻從來沒有回復確認」,因而未曾重新修約,「未處理、不作為」無誤。
郝龍斌仍然死不認帳;一份他任內當成機密不准外流的文件,揭穿了郝前市長的謊言。
附件照片2的公文,明確證實,郝市府在2011年9月29日下午,由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主持會議,討論大巨蛋案監察院39項糾正案議約事項,決議有2。「第一,39項條文部份,經雙方討論修訂結果如附件1,仍請遠雄巨蛋公司於2週內儘速確認,俾利辦理後續事宜。第二,遠雄巨蛋公司所提有關契約仍須協商部分,請遠雄巨蛋公司另案提出書面意見予教育局處理。」
(照片2)
看清楚哦。這是100年(2011年)9月29日。距離監察院糾正案提出後2年。
會議後2週內,遠雄沒有「儘速確認」;兩個月内沒有;兩年內也無動靜。
就這樣,直到去年103年,2014年4月1日,大巨蛋原訂完工日只剩3個月,郝市府大夢初醒,由大巨蛋籌備處執行秘書高文婷主持會議,討論的主題依舊是2年半前要求「儘速確認」的大巨蛋案,監察院39項糾正案議約事項。本次會議討論遠雄巨蛋公司所提:「鑑於部分契約條款與營運有關,建議針對契約進行全面通盤檢討,並將契約於營運前需訂定之相關事宜,一併納入討論」。
2年半耶。
當天會議決議,「請遠雄巨蛋公司於九月底提出通盤檢討內容(案)後再行研議。」附上文件全文(照片3)為佐證。
(照片3)
從此,又無下文。當年7月,監察院任期屆滿,在結案存查文中指出,北市府仍將繼續討論。
接下來,2014年11月29日,政黨輪替,首都巿長易人,無黨籍的柯文哲展開揭弊善後大戰。
「未處理、不作為」。事證確鑿,郝龍斌還有什麼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