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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換新鈔 2/11-2/17可至7大銀行和郵局454處據點兌換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5.02.04 00:00
為便利民眾春節前兌換新鈔,台灣央行今(4)日宣布自2月11日起至2月17日止,共5個營業日,於台灣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和中華郵政公司等指定兌換據點(共計454處)辦理。

為加強服務民眾,央行請7家銀行指定據點設置新鈔兌換專櫃辦理,而郵局服務偏遠地區,礙於人力因素無法開設專櫃,仍於一般櫃台辦理。

新鈔兌換期間,各兌換單位大門及營業廳將張貼「本分行(支局)提供兌換新鈔,貳仟圓及貳佰圓券歡迎兌換,壹佰圓券每人限兌100張,其餘壹仟圓及伍佰圓券酌量供應」告示,有需要的民眾可前往兌換。

央行表示,因資金調度及庫存限額等因素,各行庫兌換據點每日新鈔供應有其限額,民眾若無法兌得所需新鈔,可洽其他鄰近兌換據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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