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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月千萬發票14張 買米漿2人巧中千萬

卡優新聞網/方凡 2015.02.04 00:00

財政部今(3)日公布11、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資訊,共開出14張千萬特別獎、15張200萬特獎發票,自2月6日起開始兌領獎金,兌獎期限至5月5日止。離島澎湖這次開出1張1千萬的特別獎發票,而且還是使用會員載具儲存電子發票。另外巧合的是,1千萬特別獎發票中,有2張的消費內容都是購買光泉米漿。

103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中獎號碼為「33516538」,200萬元特獎獎號為「18290129」。離島澎湖馬公市的全聯超市,開出1張千萬獎金的發票,消費金額為827元,買了飲料,由於是使用會員卡為電子發票載具,將由店家主動通知中獎人。

1千萬特別獎發票的消費金額最低的是20元,在新北市中和區的來來超商,購買光泉米漿,幸運中了千萬。巧合的是,另一名幸運兒在花蓮壽豐鄉的全家超商也買了光泉米漿22元,一樣可得到千萬元。至於,同為光泉米漿,售價為何不同?賦稅署說,是不同包裝的米漿,一個是利樂包,一個是罐裝。

14張1千萬的特別獎發票中,六都共開出10張,花蓮、雲林、嘉義、澎湖各開出1張;15張200萬元特獎則由六都開出9張,其餘6張分別在在新竹、雲林、苗栗、彰化等地開出。

200萬中獎發票的消費金額最低為12元,這是在雲林縣古坑鄉的統一超商,買了關東煮虱目魚丸1個,就幸運中了200萬特獎。另外,200萬特獎中,還有一張發票也是會員載具,香港商雅虎公司出售生活用品130元。

賦稅署提醒,去(103)年9、10月開出的17張千萬元特別獎,還有5張未兌領,包括台北市撫遠街我家牛排餐飲費594元、台北市南港路家樂福買家電2,390元、嘉義市博愛路中油加油站600元、嘉義市文雅街全家超商買遊戲點數500元、屏東縣萬巒鄉中正路統一超商買食品及礦泉水65元;9、10月期的200萬特獎發票,也有6張未兌領。9、10月期統一發票兌獎期限至104年3月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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