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之社會優秀青年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0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4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85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三)有具體優良事蹟-請簡介其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120-150字)。
(四)服務於本縣各機關、社團、公司行號的青年,在各行各業工作領域有傑出表現或在本縣從事各項公益服務、愛心助人,足為青年表率者。
(五) 本縣各級學校老師、教職員工、公、私立大學優秀碩、博士生,符合年齡資格且學有專精參與各項專案者或從事公益服務、愛心助人者,皆可遴薦參與評選。
符合以上資格者均可受理申請,遴薦截止後,雲林縣團委會將聘請在地公正人士3至5位負責評選事宜,歡迎各機關團體、社經機構踴躍推薦傑出、適合之候選人。並將於3月12日在青年節前夕,邀請縣內各級機關首長給予隆重表揚,鼓勵足為青年表率的在地優秀青年,感謝他們在本縣各角落默默的耕耘與貢獻。
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2月20日止寄(送)至雲林縣團委會服務組,沈旻慶先生(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58號)。電話:05-5322319,傳真:05-5327464,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相關訊息請至雲林縣團委會(http://ylntc.cyc.org.tw/)網頁「下載專區」下載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