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獎獎金新臺幣200萬元中獎號碼為18290129,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或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符給獎規定之發票後,中特獎發票共有15張,開立這些中特獎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分別為:應元企業社(臺北市中正區)、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臺北市南港區)、克蘿伊精品服飾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安區)、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第3963分公司(新竹市東區)、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元權門市部(桃園市中壢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竹苗營業處龍岡加油站(桃園市中壢區)、一家商行(新竹縣竹北市)、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崙豐分公司(雲林縣臺西鄉)、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第305分公司(臺中市南區)、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第111分公司(雲林縣古坑鄉)、聯翔喜餅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豐原區)、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分公司(苗栗縣頭份鎮)、錦興商行(彰化縣員林鎮)、統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左營大路分公司(高雄市左營區)。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民眾仔細檢視手中103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對中特別獎、特獎、頭獎獎項者,請於104年2月6日至104年5月5日,在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向各直轄市及縣、市經指定之郵局兌領獎金,對中二獎以下者可向各地郵局兌獎。
此外,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者,除可對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亦可對3,000組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但若同時對中以上2種獎別者,以領取較高獎金1個獎別為限。中獎民眾若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設定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至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者,中獎獎金將自104年2月6日起自動匯入該指定帳戶;若未設定自動匯款者,請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至會員卡店家列印中獎之紙本電子發票向郵局兌獎。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將在徵得開立特別獎、特獎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同意後,派員到其營業場所祝賀,希望藉由祝賀活動之宣傳,提醒民眾購物消費不忘索取發票,並記得按時兌獎。
(檢附103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正坤
聯絡電話:(02)23228203
訊息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6475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