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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鄰右舍託嬰要罰 「地下保母」最高罰3萬

NOWnews/ 2015.02.03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左鄰右舍私下當保母、照顧小孩,當心受罰!衛生福利部去年底起實施「居家托育登記制度」,要求保母不但得年滿20歲,還應取得保母人員技術證或修滿126小時的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並向縣市政府登記,否則一經查獲最高將開罰3萬。

衛福部今(3)天舉行104年新春記者會,衛福部部長蔣丙煌除了宣示今年的五大施政重點,包括加速完成長照體系、完善託老之外,也強調已完善托育體系,減輕育兒負擔。

國內不少忙碌的爸媽習慣找左鄰右舍託兒,坊間也常見育嬰的私人招牌,非法的「地下保母」人數不少,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去年12月1日開始雷厲風行,實施保母居家登記制。

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表示,社家署統計,截至今年1月23日止,國內已核發2萬545張服務登記證書,只要私下從事托嬰、照顧小孩卻沒有登記,可開罰6千至3萬元,且可以連續處罰。

不但採取登記制,居家托育者還有條件限制,必須年滿20歲,並具備下列資格其中一項,包括:取得保母人員技術證,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畢業,或修畢126小時的保母專業訓練課程。

照顧別人家的小孩,得考取證照並登記,不過,爸媽如果是把孩子託給父母、祖父母等三等親內家屬,自己人照顧自己人就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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