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不服頂新裁定提抗告 高分院裁定撤銷交保

台灣好新聞/
11 年前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頂新黑心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四名被告,上個月由彰化地院合議庭以串證和逃亡風險大減為由裁定以一億元和五百萬元交保,偵辦的彰化地檢署不服裁定,具狀向二審提起抗告,二審高分院2日下午裁定撤銷交保,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合議庭決定3上午九點十分開庭審理.是否維持交保裁定或增加保釋金額或改為羈押,各界皆拭目以待。

獲交保的四人是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峰,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老闆楊振益。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樂見二審發回更裁的決議,希望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將魏應充等四人延押,讓案件順利審理。

彰化地院發言人李進清庭長說,尊重高分院裁定,魏應充律師羅豐胤認為,案子關鍵事實已透過證人交互詰問釐清,雖部分證人沒訊問完,但有些跟魏應充無關,且魏應充並沒串證事實,更不可能逃亡,羈押要件不具備,法官更裁應會做出正確結論。

羅豐胤說,社會矚目案件已預料會發回更裁,但他有信心維持原來交保裁定,魏應充以平常心面對。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相當樂見台中高分院的裁奪,希望發回地院重審時,法官能審酌相關事證,裁定被告等人繼續羈押,以讓後續案件能順利進行,檢方也會補強續押魏應充等被告的事證與理由。